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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硬核律师团 为债权人破产清算“护航”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次数:3745

       2021年10月29日,由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安徽孟仁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仁寿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泗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由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现场主持召开。泗县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合议庭成员及工作人员、管理人、债权人、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工作人员等人员参会。




       会上,审判长李松杰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内容。管理人先后就孟仁寿公司向会议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资产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以书面邮寄方式进行表决的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会议审议表决<关于机器设备等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债权审核报告》。






       会议历时近两个小时,会上,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以书面邮寄方式进行表决的实施方案》全票通过,《关于机器设备等资产处置方案》暂未通过。会后,管理人将进一步探索关于孟仁寿公司机器设备处理的最优方案。


       孟仁寿公司于2004年6月14日经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软膏剂(激素类)、滴眼剂、溶液剂、散剂、酊剂(外用)的生产销售。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医药生产许可证到期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8月20日被泗县人民法院指定为管理人,随后立即组建项目工作组团队。其中,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清算与重整团队负责人李连连为总负责人,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郝国华、夏明为事务负责人,其他成员为律所骨干律师。管理人一入场,不管是接管公司各项设备及文件印章等材料,还是开展对债务人的摸底、调研等前期工作,我所管理人都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充分做好会前筹备,确保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进行。




       会议过程秩序井然、公开公正,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了债权人的疑虑担心,增强了债权人对管理人破产清算相关工作的信心。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不仅使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而且给每个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平等行使权利提供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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