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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在责任与担当中尽情追逐公益梦想——记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姚炜耀

发布日期:2014-09-26 浏览次数:1718

姚炜耀(前排右二)在“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表彰大会上颁奖

   人民网合肥9月16日电(杨坤 王维亚)“应尽快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纳入日程。要对家长的监护责任进一步作出明确要求。”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调研座谈会上,姚炜耀代表安徽青年律师有力地发出了参政议政的“好声音”。对于执业10年的80后律师姚炜耀来说,最近几个月比较“火”,不仅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还捧回“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两项“国字号”殊荣,这在安徽律师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80后”、普通家庭出身、怀揣公益梦想……姚炜耀用自己的努力正书写着他个人的传奇,成为青年的榜样。作为一名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默默耕耘的青年律师,在姚炜耀看来,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当前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这是一个实情,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近日,姚炜耀向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讲叙了他加入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心路旅程,分享他的梦想与期待,当然也包括困惑与思索。

执业——

初涉职场窘迫写满脸庞

往往,一个人向往一个职业,多由一些亲身经历而催生出一种念头,姚炜耀也是。

2003年的一天,正在大学读法律的姚炜耀去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父母汇来的500元生活费,在正确的操作过程中,账户内金额被扣,但出币口却没有吐出一分钱。

对于一名从县城走出来的大学生,500元钱的份量可想而知。当时银行已经下班,姚炜耀不得已先回到宿舍,决定明天去和银行方面交涉。这一夜,姚炜耀坐立不安,几乎没有合眼。

第二天,银行刚刚开门营业,姚炜耀就前去询问。令他始料不及的是,工作人员却反问他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钱没有吐出来?来回折腾了四五趟,银行方面却一直在“踢皮球”,事情始终未能解决。

学习法律的姚炜耀决定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但他还是一个学生,没有钱来请律师,所以找到了法律援助机构。说明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让他等一等,但最终杳无音讯。

万般无奈之下,他决定自己来当“律师”,维护自身权益。当他去银行搜集资料的时候,银行知道要“吃官司”,为了维护形象,这才重视起来,最终愿意和姚炜耀协商,并同意补偿他400元钱了结。

“我是学法律的,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但这件事处理起来也是一波三折。如果是大字不识的平头老百姓,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就是这时候,姚炜耀萌发了一种信念,立志成为一名律师,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

近期,一部名为《离婚律师》的电视剧在全国各地热播,好评如潮。剧中律师伶牙俐齿、西装革履、光鲜生活,以及高收入,令众多戏迷向往不已。

而姚炜耀的律师生涯起点,可用“黯淡”一词形容。

2004年,刚从“非典”阴影中走出的人们,生活生产逐渐步入正轨。这年夏天,22岁的姚炜耀走出了“象牙塔”,试图用四年所学的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济弱助困,匡扶正义。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姚炜耀虽然幸运地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锻炼,但毕竟缺乏实践经验、资历浅、资源少,两年下来也没接到几单业务,生活窘迫至极,不得不租住在一间没有阳光、霉味很重的小房间里。

唯一的收获,是在这期间,坚定的信念,驱使着他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为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做好了铺垫。

机会总是眷顾那些有准备的人。2006年,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首次在全国多个省份试点招募专职律师,以期推动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工资仅1000多元。这个连普通律师都看不上眼的差事,姚炜耀却愿意去尝试,因为,他需要一个平台。通过报名、审核、面试等层层程序,他顺利通过了,随之正式走上了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律师之路。

实践——

创新律师参与公益模式

全国律协未保委对于招募的专职律师,对工作内容有着明确的要求。比如,一年至少要办理6起未成年人案件,面向未成年人开展12次以上的普法宣传,同时负责招募青年律师志愿者。

对于资历尚浅的姚炜耀,如何快速破题、进入工作状态,是摆在他面前的首要任务。思路决定出路,在实习期间,他参与办理过一些未成年人的案件,知道团省委刚刚设立了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于是便以全国律协未保委专职律师的身份,主动与团省委相关负责人洽谈。

此时,团省委12355热线由于刚成立,正在为如何发动志愿律师值班接听咨询电话以及如何更好地与省律师协会建立合作互动机制而发愁,所以当姚炜耀提出他以专职未保律师的身份进驻12355热线时,当即得到了团省委的欢迎和支持。

随后,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更名为12355青少年服务台,由团省委专门划拨场地和经费用于开展青少年服务工作,倾听青少年心声、维护青少年权益、伴随青少年成长。12355热线每天来电无数,这样以来,姚炜耀的案件线索来源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如果说,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普法宣传相对要简单些,那么,招募青年律师志愿者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志愿者,顾名思义,是义务的,很多年轻律师不愿意干,认为“没好处”、“耽误挣钱”。

姚炜耀决定从熟人入手,请他在实习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识的律师来当志愿者,极力说服他们,最终邀请了一部分。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鼓励大家走进热线平台接听热线,他与团省委有关负责人协商后,决定对一些热心付出、任劳任怨的律师志愿者进行表彰,授予其“安徽省优秀志愿者”称号,颁发中国志愿者注册登记证,并在定期举办的交流会上,由团省委相关领导颁发证书,这一举措极大提高了青年律师的积极性。

随着机制的不断成熟,姚炜耀感到,不能一味地从熟人中来遴选志愿者,而应该将范围扩大。由于当时其身兼省律协未保委秘书长,在每次的大小会议上,他都积极推介青年律师加入到志愿者行列中来,一时间,辐射效应明显,团队人数急剧增加。

但是,这些志愿者大多分布在合肥,其他地市寥寥无几,这样不利于联动,不便于开展工作。当一些合肥以外的省内群众拨打12355热线请求提供帮助时,这总会让姚炜耀产生一种鞭长莫及的感觉。

思索之下,2008年,他主动与团省委、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协商,建议两部门联合下文、将志愿者覆盖到全省56个县,以畅通未成年人维权的通道。这一建议得到两部门的认同,很快下文招募县域律师协调人。就这样,一支覆盖全省的青年律师志愿者团队很快建立了起来,人数迅速突破400名。

一起全国性的保护未成年人案件的顺利办理,充分彰显出了志愿者团队协同联动作战的成效。

2007年5月,“山西黑砖窑事件”浮出水面,姚炜耀第一时间联合团省委开通“安徽省黑砖窑童工救助热线”,并在媒体上公布。同年6月,他接到宿州萧县受害童工邵某家长的求助电话,得知邵某被骗至山西一家黑砖窑打工,人身受到限制,被强迫劳动一年多,刚刚逃回家中。

姚炜耀及时联系萧县志愿律师刘金莲为邵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姚炜耀与刘金莲充分沟通,向山西黑砖窑当地政府出具法律意见书,要求对安徽籍受害童工邵某予以民事赔偿。当地政府接到法律意见书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来到邵某家中,详细核实相关情况,在明确表示道歉的同时,对受害人邵某予以当时山西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赔偿工资,并支付了3670元的生活补助。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像“葛某复学案”、“三里庵牛肉少年维权案”等多个案例,被社会广泛关注,还被评为“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2009年,姚炜耀被授予“安徽省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优秀律师”称号。

坚守——

公益信念从未动摇半分

身为全国律协未保委的专职律师,姚炜耀是不允许承接商业案件的。因此,他的收入也是极低的,到2008年,他每月的平均收入仅有3000多元,这与同水平律师的收入相差非常大。其间,他也曾动摇过,想走出来、单独干,但不间断的公益实践使其更加坚定最初的选择。

“律师不应该把自己定位成商人、企业家,想赚钱可以去从商,青年律师应该有社会担当。在从事公益的同时,一方面服务了弱势群体,再者也使自己积累了经验、开阔了视野,这样的人生才更加有意义。”姚炜耀如是说。

随着未保事业的发展和维权律师团队的健全,姚炜耀决定离开长达8年之久的专职律师岗位,因为有更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鞭策他去不断挑战自我。姚炜耀在刑事诉讼、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特别在消费者维权领域,其办理的汽车4S店销售展车欺诈消费者维权案被省律师协会评为典型维权案例。对于代理案件中的弱势群体,姚炜耀总是竭尽所能帮助他们维护权益,能提供法律援助的一律免费代理,能减免费用的绝不多收一分钱。虽然不在专职岗位上,但姚炜耀和他朴素的公益梦想却始终未变。

为了进一步拓展弱势群体维权工作,姚炜耀在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联合多名执业律师发起成立了以“践行公益、法律援助、服务社会”为宗旨的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这也是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核准登记、安徽省内首家民办综合性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中心利用申请到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与北京等地法援机构合作,在安徽省内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研究项目,为省内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与安徽省高院联合开展“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为权利受到侵害、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提供不少于1000元的爱心资助;开展免费法律顾问项目,为“红头车队”等省内多家公益组织配备免费的法律顾问律师。

“民间法律援助的出现,能够更加促进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水平。可以说,二者是一种有益补充,可形成一种良性竞争优势。”业内人士认为,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承接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主体将不再局限于社会组织,而是扩大为包括社会组织、公益类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成立,便是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的一大创新,此举必将推动全省律师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结合实践开展公益法学研究,为安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姚炜耀告诉记者,事实上,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事情,他们很早就已经在做,像与广东省妇联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项目,就是一个例子。在姚炜耀看来,这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可以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更给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带来希望。

前行——

思想有多远方能行多远

从2004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到如今,姚炜耀的律师生涯已满整整十年。姚炜耀说,他把最美好的十年青春奉献给了律师职业,给了公益梦想,一路走来,收获大于辛苦。

现如今,姚炜耀不仅是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已然是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专家律师,成为一面旗帜,自然也有众多独到的见解。

在今年6月举行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调研座谈会上,姚炜耀应邀参会并作了发言。姚炜耀分析说,当下,我国普遍存在监护人监护无能的现象,很多准备当家长、或者已经当了家长的人,不懂得教育的方式和伤害预防的方法,导致了许多悲剧的发生。比如,孩子在一定的年龄段,哪些东西是不能去接触的,很多家长都不懂。他建议民政或计生部门应当编写《儿童权利读本》、《监护人义务读本》,对监护人进行强制性教育。他的观点与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常委委员提出的建议高度契合,要对家长的监护责任进一步作出明确要求。

近期,姚炜耀经常奔波于合肥市各个刑警队,专门就“合适成年人制度”操作方案进行细化。他认为,要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保护章节出现的“合适成年人”概念进行细化。在姚炜耀看来,这项法律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因为,对于“合适成年人”的人选一定要专业,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要具有一定的心理干预能力,并且还要有统一的招募、审查、培训、试用、保障等机制。目前他正会同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合适成年人制度”调研,并着手起草“合肥市合适成年人实施办法(试行)”。

生活压力大,收入低,没有案源,没有人脉资源……很多青年律师曾经彷徨,曾经泄气,曾经悲观绝望,更有甚者在中途退出了律师生涯。作为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炜耀对青年律师的成长十分关心,也非常愿意把自己做律师的心得体会、感悟与大家共享。

“法律专业高材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没有基本工资,生活艰难,这个我深有体会。所以我建议律所还是要人性化一些,给年轻人成长一些时间和空间,给他们更多机会和平台。”姚炜耀说,目前全国律协和省内各级律协组织在积极探索青年律师培养帮扶新机制,各个律师事务所也在关注和解决实习律师生活保障等问题。

“梳理青年律师成长困境,关注青年律师生存。这一调研课题即将出炉,一定会在管理层面推动和解决年轻律师执业初期的一些困惑。”姚炜耀表示,今后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还将多搭建平台,举办各种沙龙、辩论赛等,邀请诸如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虎等国内顶级名家与青年律师交流。

姚炜耀认为,思想有多远,方能行多远。青年律师相对时间充裕、精力充沛,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要坐等上门,而要走出去,多参与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提升自己、积累人脉,付出总会有回报,在从事公益的同时,公益也会反哺你,一些荣誉和机会也会随之而来。律师行业虽不同与其他行业,但也有其共性,比如吃苦耐劳、勤勉敬业等等。但是他认为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还是要多上心、细心、用心和尽心。

青春易逝,年华如风。回首十年,姚炜耀感慨良多。他说,自己很有幸见证了中国法治的不断进步和变化,更有幸的是,还能参与其中。在参与《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编写中,他曾据理力争,最终使得自己的观点通过,写入立法中。他还参与起草《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他说,帮一个人,不如从法律层面去解决。作为法律人,要从个案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积极通过立法层面去反馈和建议,最终以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为最高目标。

“当下,中国正在经历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将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有责任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在成长中追逐梦想。”坚持是对青春最好的交待,在姚炜耀的世界里,青春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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