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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吴正林、陈宏光受聘担任安徽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次数:1591

近日,安徽省工商联、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等九家单位联合下发皖联秘(2023)15号文《安徽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决定》,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安徽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前期公示和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一致同意,决定聘请148名同志为第一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聘期至2026年3月。徽商所主任、一级律师吴正林,徽商所兼职律师、安徽大学教授陈宏光均被聘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

4月7日上午,安徽民营经济法治化建设峰会在合肥召开,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徽省工商联主席王翠凤给吴正林、陈宏光等专业人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创新举措。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等九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对如何适用第三方考察结果提供了程序规范和实体要求。指导意见将第三方机制定义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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