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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漫谈律师青春

发布日期:2020-05-12 浏览次数:1241

文/周永玲


4月30号,徽商所成立了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青年律师的生存发展现状,致力于提高青年律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研究青年律师群体特点和发展规律,在业务培训、专业发展、团队建设、开拓视野等方面带领青年律师向专业化纵深迈进。在此之前,上海、深圳等地已相继依托当地律协建立起一个助力青年律师发展的平台,为青年律师提供全方位的帮助。我作为青年律师群体的一员,有着深切的感受,毫无疑问,我们是这个时代的受益者,受益于新时代的发展和变化,受益于全社会法律意识的进步,受益于党和政府对律师行业的重视。作为青年律师,时时为自己“人民律师”的身份自豪。我们是时代的受益者,我们更应当是这个时代的建设者,我们要共建、共享这个时代,这是我们年轻人应有的一份担当,也是一种情怀。

疫情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疫情肆虐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原计划正月初七的复工时间不得不一再推迟。在家里每天看着新闻报道,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不畏生死,用血肉之躯为我们铸造出一条钢铁防线,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们怀抱着的是怎样的理想与信念?大学时,我在武汉读书,有很多朋友在武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对江城,感情可谓深之又深。疫情期间,与在武汉的朋友聊天,我问他,你看全国各地的医护工作者驰援武汉,你身为一名人民律师,有没有为人民贡献力量?他告诉我,武汉的律师们自发的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或撰写法律政策解读文章,或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他的律所成立了“线上抗击疫情公益法律服务团”,通过网络平台,每天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他是我们的青年律师,冷静、理性、无私,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抗击疫情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一位同学在武汉本地律所执业,26岁的他,在万家灯火的除夕夜,不幸确诊新冠肺炎,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经过一个月的艰难抗争,病情逐步得到控制,终于治愈出院。治疗期间,经历了多少痛楚,承受了多少压力,我无法想象。最让我敬佩的是,治愈并完成自我隔离之后,他又毅然逆行,赶赴老家恩施捐献恢复期血浆,帮助救治危重病人。他是我们的青年律师,勇敢、热烈、坚强,用无畏的奉献精神,彰显疫情期间青年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律师的精神

读书时看过一部电影,片名是《辩护人》,相信大部分法律从业者都曾经被这部电影震撼,初出茅庐的我也是如此,幻想自己能像韩国电影里的律师一样,倾尽全力,为自由奋战,为法治疾呼。我常常思考,律师应当具备什么样的职业精神。

年初,偶然读到张思之先生的《我的辩词与梦想》,令我惊诧的是,在张先生跌宕起伏的律师生涯中,却几乎没有打赢过几场官司,但是他又被誉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心。张先生讲述了他的职业信条:“可以不喜欢当事人,但是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因为律师不可以违背自己的天职,哪怕只能做一只花瓶,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这句话我曾在心中反复揣摩,终究因为自己经历太少,难以体会张先生的感受。后来与人讨论,一段对张先生的评论令我豁然开朗:“在张老身上,还显现着一种精神,有时候,无论我们面对现实多么的愤怒与不平,都尽量恪守在法律的范围内,去争取公义,并以一种专业的态度,去践行应有的精神和气质”。读完张先生书中一篇篇“黑铁时代发出的黄金般的辩词”,仿佛亲身经历了先生异端的律师人生,这样的人生,诠释着一名大律师的风骨与正气。

结语

五四之际,漫谈我的律师青春,感触颇多,下笔似乎又不知所云。总结起来,便是如此: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青年律师,应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拼尽全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论语》中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已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我想,这是一名青年律师应有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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